本报5月11日讯(通讯员 冯希军 杨慧 记者 赵壁) 5日下午,两名醉酒驾驶摩托车的男子在胶南市人民路与石桥路交叉路口附近相继被警方查获。经血液检测,一名醉驾男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115.2mg/100ml,另一名醉驾男子为131.4mg/100ml。目前,两名醉驾男子已被胶南警方刑事拘留。
5日下午10分钟内,胶南交警在人民路与石桥路路口,接连抓获两名醉酒驾驶摩托车的男子。其中,郭某称喝了一杯白酒、一瓶啤酒,抽血检测酒精含量为115.2mg/100ml。韩某自称喝了两瓶啤酒,体内酒精含量为131.4mg/100ml。两人都认为以自己的酒量,并没有喝醉,但结果显示都属醉酒驾驶。6日,郭某、韩某被胶南警方刑事拘留,目前警方正按相关法律程序对两人进行进一步处理。
胶南交警介绍,胶南市酒后驾驶汽车的少了,但酒驾摩托车的还是不少,一个星期共查获7名酒司机,全部都是驾驶摩托车。摩托车驾驶员成为胶南酒驾的“大户”。胶南交警提醒,很多市民误以为酒后驾驶摩托车不违法,但摩托车属机动车范畴,酒后驾驶摩托车与酒后驾驶汽车将受到同样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