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5月11日讯(见习记者 张福雯) 从菏泽市国资委了解到,即日起至今年11月底,菏泽市将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开展“小金库”的专项治理工作。
据悉,此次“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重点是在近年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小金库”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主要包括用假发票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虚列会议费和培训费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以资产出租和处置收入设立“小金库”、以地方财政补助收入设立“小金库”、虚列成本费用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购买消费卡等。
重点抽查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部门与单位;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卫生等部门和单位;与党政机关有隶属关系的宾馆、培训中心、招待所、出版社、报社、杂志等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单位;管理链条长、分支机构多的单位;以前检查发现存在“小金库”的单位;有群众举报的单位。
在此次的治理中,将继续坚持重奖举报有功人员和单位。鼓励复查、支持复查,复查发现“小金库”问题及时纠正的,在原则上视同为自查自纠,适用从轻、从宽政策,但属于顶风违纪的,则会区别情况严肃处理。在督导抽查中发现的“小金库”问题,则会从重、从严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在工作中不负责任走过场的地区和单位,特别是主要领导,要通报批评并依法依纪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