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泰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了解到,为保证高考、中考期间市民,特别是中学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和休息环境,要求市区内建筑工地,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禁止产生噪声污染的各类施工作业。
6月7日至9日,11日至13日高考、中考考试期间,各考点周边停止一切可能影响考生考试的建筑施工作业。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不得超过规定标准;边界噪声排放超过国家噪声排放标准的娱乐场所,必须停止营业。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对违反规定的高音广播喇叭要强制拆除。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有关执法部门将对其从严查处,并从重处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监督产生噪声污染的行为,并有权进行检举和投诉。
本报记者王颜通讯员赵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