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5月15日讯(记者刘铭) 14日上午,一辆私自涂改车牌的小轿车被查,驾驶员用白色胶纸将字母“D”改成了“B”(左图),交警表示车主将面临拘留半个月并扣12分的处罚。
14日上午10时许,在城区振兴路和卫育路口,一辆自东向西行驶的小轿车在交警的引领下停到路边,该车后车牌明显有改动痕迹。“原车牌是鲁P0D776,现在改成了鲁P0B776。”交警说,驾驶员是用胶纸私自粘贴涂改的。而车上一名女士对此表示“并不是她改的,她也不知道。”
“按原来规定,对遮盖和涂改车牌的车主处以罚款200元、扣6分的处罚。”执勤交警说,但5月1日起实施的新规定,这种情况将对车主处罚款2000元,拘留半个月,扣12分,并予以扣车。
当天,一辆挂有军牌的豪车在路口等信号灯,车辆崭新但挂的旧牌,交警依法对其检查。驾驶员出示驾驶证后,趁交警不注意把车开走。交警表示,将根据驾驶证检索检查,如发现车牌系伪造军牌或来路不明,将予以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