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16日讯(记者 喻雯 赵丽 见习记者 陈伟 实习生 王倩)16日,本报C06、C07版《港澳花园给业主发红包背后》、《小区公共收益进了谁兜里》刊发后,引起了济南市相关部门的关注。济南市房管部门表示,港澳花园小区的做法值得学习,鼓励省城小区建立业主委员会,加强对公共收益的监督。
“车位场地使用费本就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港澳花园物业向业主发收益红包,值得肯定。”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张恒志坦言,物业公司返还收益符合《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50条、第51条等规定。济南市有400多家物业公司,但像港澳花园这样直接向业主返还收益现金的公司少之又少,这种做法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由于没有业委会,港澳花园物业公司在小区做了民意调查,在得到小区80%以上业主的同意后,把6万余元的收益返还给业主。“这种流程是科学合理的,现在多数小区的公共收益成了隐性收入,主要原因是缺乏相关的监管。”张恒志指出,按规定,公共收益的使用分配要经过业主大会的民意表决来确定,由于种种原因,很多小区没有业委会,济南市房管部门物业管理处人力有限,很难监督到每个小区。建议把监督权落实到社区,相关部门出台相关政策,赋予社区对公共收益的监督权,这样一来,物业公司考虑到自身利益,自然会在公共收益的分配使用上逐渐透明化。
济南市物业管理协会会长张平表示,济南市将加快建立业主自治组织,加强对公共收益的监督。与此同时,还要引导小区业主形成正确的消费意识,在物业费的收取上能给予支持认可,从而保证物业服务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