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5月17日讯(见习记者 张歆然) 日前,《菏泽市关于做好2011年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正式出台。《意见》要求,菏泽市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及各类普通中专招生计划共计7285人。
据悉,2011年部、省属学校自主招生计划为15778人;菏泽市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为719人,三二连读高职招生计划为586人,各类普通中专招生计划为5980人。招收五年制高职和三二连读高职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禁超计划招生。
按照要求,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报考三年制普通中专、三联读高职和五年制高职。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只能报普通中专。各招生学校也可通过自主招生的方式招收高中毕业生(包括往届高中毕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退役士兵、农村青年、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社会群体)。幼师专业的招生对象则必须为当年参加全市统一组织学业水平考试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时间为2011年7月15日—20日,凡放弃普通高中志愿或只报考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和普通中专的考生,持2011年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成绩单,到所在县区招生办公室办理志愿填报手续。录取结果会在7月30日前公布,并于2011年8月25日—30日组织第二次填报志愿,在此期间,报考普通高中未被录取的考生也可持本人准考证、成绩单、户口本到县区招办申请填报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和普通中专补录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