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校场街一家餐饮店差点被人吃了“霸王餐”,一个自称是某火锅店主管的男子在该店吃喝竟然没钱付款。当店经理的弟弟跟着他去朋友那拿钱时,他又想“金蝉脱壳”,差点从侧门跑了。
16日下午,校场街一餐饮店内走进了一位西装革履的男子,该男子先说等人,随后却自己点了菜和酒,并自斟自饮起来。大约一个多小时后,该男子走到前台称今天出门没带钱,52元的餐费能不能先欠着,但餐饮店王经理不同意。在交谈中,该男子告诉王经理,他姓徐,是东岳大街一火锅店的主管,他可以联系朋友,让朋友先给自己垫上,由王经理的弟弟王立跟随他打车去拿钱,打车钱也由他来付。在王经理同意后,徐某便跟王立一起打车到了青年路的一家餐厅门口,打车费用正好10块钱。王立先将打车钱付清后,徐某表示,让王立在门口等着,他进去跟朋友拿钱。
等了约十分钟后,王立始终不见徐某出来。这时王立想到,徐某有可能从餐厅侧门离去,于是王立快步跑到了侧门,正巧见徐某准备离去,而徐某看见王立后,转头便想逃跑,但很快被王立追上,王立随即报警并叫来了王经理。
泰安市巡特警支队二大队三中队的民警立即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后得知,徐某本来打算请朋友吃饭,结果忘记带钱,等吃完饭也没见朋友到来,又不想丢人,不得已才吃了“霸王餐”。在民警的说服教育下,徐某承认了错误并同意将餐费和打车费付清。
本报记者 曹剑 通讯员 侯树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