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17日讯(记者 张凯 通讯员 李元新) 17日上午,山东省劳动关系工作座谈会在滨州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十二五”期间,山东将大力推行在岗职工“双合同”制,即个人合同与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双轨运行。
“十二五”时期,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继续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深入实施“彩虹计划”,努力扩大建立工会企业集体合同覆盖面,组织和推行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增强集体协商的实效性,分类制定综合类或专项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十二五”末,全省集体合同签订率计划达到80%以上。
近年来,山东组织开展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计划和以促进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为主要内容的“春暖行动”,以及以工资集体协商为主要内容的“彩虹计划”。截至2010年底,全省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8%以上,比“十五”末提高了11.3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