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中区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李军表示,根据新的刑法修正案,对于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可以试用禁止令。
在本案中,王尚因盗窃电脑被判处管制6个月,其原因是他经常出入网吧,沉溺网络游戏从而引起盗窃财物的行为。所以法院判定除了管制外,还依据适用禁止令的有关规定,对王尚作出禁止4个月内进入网吧,并禁止4个月内接触有犯罪前科的人员的禁止令内容。禁止令由当地的社区矫正机构负责监督。如果王尚违反禁止令,由当地的公安机关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的治安处罚。另外,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违反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