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17日讯(通讯员 徐振凯 记者 姜萌) 丢过一辆电动车后,就多次开着轿车入室盗窃,只为求心理平衡。岛城小伙华某盗窃成为习惯,一个月内疯狂作案42起,盗窃现金财物5万余元。近日,法院开庭审理华某盗窃案,判决将在近期作出。
去年5月31日,华某开着自己的轿车路过崂山区的一个村子时,看到一户人家刚刚锁门出去,于是产生了“趁没人偷点儿东西”的想法。他待房主走远后,下车转到房子的背面,用自带的螺丝刀破坏了窗户,然后进入屋内窃得现金600元和一套首饰。从此,华某便如同着魔般,一发不可收拾,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据悉,华某在一个月内疯狂作案42起,盗窃现金财物5万余元。而窃得的财物更是五花八门,多的有上万元,少的只有5角钱。有时只偷到了两盒香烟、三斤茶叶,甚至有几次什么也没有偷到,但这些都无法阻挡华某对盗窃的“痴迷”。
5月4日,法院开庭审理华某盗窃案。在法庭上,华某对他所犯的罪行供认不讳。他坦言,以前自己曾丢过一辆电动车,觉得很难受,为了追求心理平衡,就想去偷别人点东西,可是渐渐地,好像偷上了瘾,不由自主地就想偷东西,停也停不了。
检察院的相关负责人称,华某的家庭条件并不差,而且他很多次盗窃的财物也比较少,可见,他并不是为了钱才盗窃,只是在一种病态的心理支配下“不得不偷”。“这种心理就像毒品一样蚕食着他的意志,支配着他的行为。”据了解,华某的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近期将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