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17日讯(见习记者杨健通讯员夏登科)盗用他人身份办理100多张信用卡,租借POS机替人非法套现,套现后再发放高利贷赚取利息,一年多非法套现600多万,从中获利三十余万元。17日,犯罪嫌疑人陈某被潍坊市公安局高新区公安分局依法逮捕。
家住高新区的张某因无法开具收入证明,而迟迟没有办理信用卡,看到报纸上一则代办信用卡广告后,就打电话给对方。一名陈姓男子接电话,让其把身份证复印件发送过来就能办信用卡,并答应为其办好后就通知他,张某爽快答应了。半个月后,陈某给张某打电话,告知他信用卡没有办成。
不久后,张某到市区某银行办理贷款手续,竟然发现个人诚信记录上显示有信用卡透支额度。想到自己并没有办理过该行信用卡,张某突然意识到前几天代办信用卡的事是一个骗局,随即报警。
4月13日中午1点左右,高新区经侦大队民警赶到潍城区金沙广场商业写字楼,在11楼的一间五十几平米的房间内,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抓获,并在现场搜查出4台POS机、一台点钞机、信用卡114张还有大量伪造身份证明、收入证明和POS机小票等。
据陈某交代,他是潍城人,2010年他开始从事信用卡诈骗,除了套取现金供自己使用之外,他还利用所套现金向他人放高利贷以换取丰厚的利润。陈某称,这些信用卡除了十几张是以自己和亲戚的身份办理的之外,其他都是盗用他人身份办理的,用私刻的某公司“假公章”虚开收入证明办理信用卡,一年多来已从中非法套现600余万。
陈某通过恶意透支诈骗得来的信用卡,套取现金,然后再放贷给看到小广告找上门的人,月利息8%-15%。POS机每次给别人刷1万元,就从中提取120-150元好处费,扣除POS机每刷一笔20元的手续费,这样陈某每笔纯赚100-130元。先后共刷了1000多笔,陈某从中获利十万元。
陈某通过信用卡诈骗、放高利贷和POS机非法套现,一共赚得30多万,除供自己基本生活花销,另外他还购买了一辆雪佛兰轿车,一台笔记本,还有一台组装电脑、打印机和点钞机等。
17日,犯罪嫌疑人陈某被潍坊市公安局高新区公安分局依法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