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5月17日讯(记者 谢晓丽 通讯员 耿长顺石凤华)6月1日起,聊城市城区(含开发区)范围内二手房均实行网上交易和结算资金管理制度。交易双方交易期间,二手房的交易结算资金有了专门的监管方。
17日,准备买二手房的陈先生告诉记者,他在不少网站上看到有好的房源,但给中介打电话时,不少中介都说房子售出去了。“怀疑此举是中介为了赚人气,发布的假房源”。
新规实施后,市民可以打消疑虑。所有的二手房信息都需经过严格审核。在接受二手房出售委托前,经纪机构应当核验相关房屋权属证明和委托人身份证明,并通过二手房网上备案信息系统进行信息核验。对不符合委托条件的,经纪机构不得接受委托。
聊城市住建委工作人员介绍,按照规定,6月1日起,购买二手房,需要网上交易。通过二手房网上备案信息系统进行挂牌委托,发布房屋交易信息,并对达成交易意向的房屋,由交易双方当事人通过二手房网上备案系统签订合同。
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之前,二手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也有了专门机构,由交易保证机构代收买方当事人应付交易资金,并在交易完成后,按照约定,向卖方当事人代付应得的房款。
交易保证机构必须在银行开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开立的二手房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用于二手房交易结算资金的存储和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所有权属于交易当事人,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交易资金监管只针对交易房款,不含办理房屋过户等涉及的各项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