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寓教于看”。建立廉政文化长廊,在职工办公桌放置廉政格言,在内部网站开辟《纪检监察》专栏,举办廉政书法作品展,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觉悟,巩固拒腐防变意识。
二是“寓教于讲”。由局领导和基层单位负责人定期上廉政辅导课,聘请高校专家学者做廉政知识讲座,邀请检察院同志举办预防职务犯罪讲座。
三是“寓教于训”。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培训,建立廉政知识题库,每季度对干部职工进行网上廉政知识测试,将考试成绩纳入个人廉政档案,并与年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挂钩。
四是“寓教于赠”。向干部职工赠送各类廉政读物,充实阅览室廉政内容,并开展“读书思廉”活动。
(刘强 赵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