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济南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济南南部山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
■2002年,山东省把济南南部山区列入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
■2003年6月26日,山东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原则同意《济南市城市空间战略及新区发展研究》提出的“东拓、西进、南控、北跨、中疏”的城市空间发展战略,明确提出“严格控制城市向南发展,将南部山区作为城市重点生态保护区”。
■2009年11月20日,《济南市南部山区保护与发展规划》正式对外公示,2010年3月19日正式批复实施。
■2011年2月25日,在济南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经过济南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讨论和审议,历城代表团付贞西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南部山区生态保护与发展的议案》和历下代表团冯雷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济南南部生态经济区保护与发展问题的议案》并为一件作为大会议案。这意味着南部山区保护与发展进入了市级决策层面。
■2011年,济南市“十二五”规划对南部山区保护发展专门进行了规划。未来五年,济南将制定地方性法规,逐步把南部山区保护与发展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