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李文鹏 通讯员 陈宜森) 本是比邻而居的街坊,可是由于彼此之间的小矛盾却相互“使绊子”,处处给对方找麻烦,甚至用玉米秸堵胡同,路上种上了麦子。近日,济南市商河法院执行法官化解了这一起相邻权纠纷案。
2010年10月,家住商河县白桥乡的马某在建好自家房屋后,欲用水泥将后墙全部抹平,其邻居李某强烈阻止马某施工,致使施工人员不得不中断施工。事后,马某便将李某独自通行的胡同用玉米秸堵塞,由于李某的责任田靠里边与马某相邻,于是马某又在仅供李某通过的路上种上了小麦,使李某的通行受限。
为此,李某起诉到法院,要求马某停止侵权,排除妨碍,不得影响胡同的通行;恢复责任田通路不得影响其种植责任田。
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马某将在调解生效后三日内清除在胡同内的杂物,准许李某在去责任田的路上通行。另外,马某将在今年麦收后不再在该生产路上种植庄稼,李某也同意马某抹房屋后墙,不再阻碍。
调解生效后,因马某对李某积怨太深,未自动履行,李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员多次找马某做思想工作,向被执行人说明和谐相处的利处、不履行法律文书的后果。经过耐心疏导,最终被执行人同意自动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从而使一起相邻权案件得到执行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