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晚报电子版
站内搜索: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郑州城管执法外包被叫停
  • 2011年05月24日 作者:
  • 【PDF版】

    从2009年年底,郑州市金水区政府众多街道办事处将城管执法任务外包给物业公司,进行市场化运作。但一年来,由于此举引发多起违法执法、不文明执法案件,引起公众强烈不满。近日,此举被该市政府有关领导批为“以暴制民”、“以违法制止违法”,并被责令停止,通报批评。

    据了解,2008年夏天,郑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与市政管理局合并,像整治占道经营、乱停车、乱倒垃圾等这样的日常城市管理工作,由原来的市、区统一执行,改为交给办事处和乡镇去管,也就是说,一线城管执法人员从此“听令”于办事处。

    执法重心下移的工作首先在金水区试行。2009年10月16日,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办事处又率先把制止、劝阻违法摊贩等城市管理执法任务委托给物业公司,即“城管外包”。随后,这项改革在金水区广泛推行,各街道办事处纷纷效仿。

    此后的一年中,物业公司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暴力执法、违法执法的事件,经媒体报道的就有6起。

    对此,郑州市委有关领导近日表示,金水区政府违法决策,将一些城市管理执法权承包给物业公司行使,利用物业公司“以暴制民”、“以违法制止违法”,直接导致了去年连续发生6起物业公司人员粗暴不文明执法案件,严重影响了党委政府的形象。为此,5月12日,市政府已责令金水区政府停止将城市管理执法任务委托给物业公司的违法行为。

    对于金水区“城管外包”这一做法,郑州大学社会学教授纪尚德认为,行政执法权既是国家行政机关对社会进行全面组织和管理的一项权力,又是国家行政机关所应承担和履行的一种主要职责。“城管外包”只注重了权力,而忽视了责任,就容易导致“暴力执法”。

    “和计划经济时代相比,现在的城市人员流动增加,市场也倍加活跃,但管理方式却没有明显改进,由此导致矛盾增多。”纪尚德说,“城市建设大家都有责任,真正的城市管理应该是政府负责、社会协调、公众参与下的一种新型模式。”

    纪尚德建议,城市管理部门要在属地管理、责权分明、分级管理的基础上形成一套长效管理机制,还应把事后管理变为事前管理,把事后控制变为事前控制,并且加强量化考核和问责管理,不能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郑州城管执法外包被叫停
现实的城管网上的“妖魔”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