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晚报电子版
站内搜索: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醉驾入刑”第一人应成警示范本
  • 2011年05月24日 作者:
  • 【PDF版】

    5月20日下午,泰城一男子开车行至高新区西天门大街时,被巡逻交通民警发现车辆行驶不稳。经查,该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5.6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该男子成为泰安市“醉驾入刑”第一人,已被高新区刑警大队刑事拘留。(《齐鲁晚报》5月23日报道)

    对于所有交通参与者来说,第一例“醉驾入刑”的案子既带来了对法律严肃性的理性审视,又给所有的司机上了一堂真切的法律普及课。

    如今,“醉驾入刑”实施20余天,泰安市第一例“醉驾入刑”者让法律的严肃性得到了最实在的佐证。从酒席上或轻蔑或认真地讨论,到活生生的例子摆在眼前。这个过程,让一些观望者“悬着”的心放了下来。这个由纷扰到现实的过程,让每一个关心“醉驾入刑”法律条文的人们都有了自己的判断。

    对于普通的交通参与者而言,“醉驾入刑”的实施,让他们对交通安全的现实感知又多了一份素材。走在大街上的人们,对交通安全也多了一丝信任。同样,对于一些侥幸者来说,活生生的例子已经超越停留在字面的法律威慑。

    “醉驾入刑”的实施之所以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源于人们对自我、对他人生命的尊重。泰安“醉驾入刑”第一人,更是会让泰城的司机增添不少安全和法律意识。毕竟,这不是闹着玩的。

    本报记者 胡修文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体彩开奖结果
“醉驾入刑”第一人应成警示范本
提瓶跑
泰安招募百名“三支一扶”学生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