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23日讯(记者 徐乐静) 23日,家住德州市庆云县的李顺里拨打本报新闻热线2600000说,19日,他去建行庆云县支行办理贷款业务,却被工作人员告知他在其他银行贷款10万元,且一直未还款,有了不良信用记录,无法再次贷款。
李顺里告诉记者,19日,他去建行庆云县支行办理一笔房贷业务,在查询个人信用资料时,建行工作人员告诉他,他在河南商丘宁陵县信用联社办理过10万元贷款,而且一直未还款。“有不良记录,就不能贷款给我了。”李顺里说。
“我从来没有去过河南商丘的宁陵县,怎么会在那里贷款呢?”李顺里对此很疑惑。李顺里一直在庆云县做生意,没有贷过款,身份证也没有丢失过,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有在外地办理贷款的记录。
随后,李顺里联系到河南商丘宁陵县信用联社,该信用联社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之所以出现这笔贷款信息,是因为宁陵县张弓镇信用社的工作人员操作失误,误输了李顺里的身份证号码,并答应当日为李顺里消除不良信用记录。
“我今天去查了一下,发现不良信用还在。”23日上午9时许,李顺里表示,他不确定那边信用社是否会帮他消除不良信用。“我想赶快解决信用记录的问题,早点贷款买房。”李顺里说。
针对李顺里遇到的情况,记者电话采访了河南商丘宁陵县张弓镇信用社邓主任,他表示此事确实是信用社员工操作失误,并答应在一周内为李顺里消除不良信用的记录。
“遇到这种情况,信用社可以向上级申请,帮客户把信用记录改过来的。”中国人民银行德州市中心支行征信管理部门负责人说。该负责人还告诉李顺里要提醒河南商丘宁陵县信用联社,必须将这笔原本没有的贷款业务全部撤销,避免日后造成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