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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美舒利12岁以下儿童禁用
枣庄部分药店仍有销售
  • 2011年05月24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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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5月23日讯(记者 孟君 王璐)常用于儿童退烧的尼美舒利现将禁用于12岁以下儿童,并限制该药品的适应症、最大剂量和用药时间。23日记者走访发现,目前枣庄仍有部分药店向12岁以下儿童销售尼美舒利,多数受访市民也称对该药品的禁用情况不知情。

    23日下午,在枣庄振兴北路的一家药店,记者看到尼美舒利仍在销售。当记者询问10岁儿童发烧想购买尼美舒利时,药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有八毛和一元一袋的两种,你要哪一种?”“哪种效果更好些?”工作人员表示,“价格高的效果更好。”对于2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网站上最新发布的通知,工作人员表示并不知道尼美舒利“禁用于12岁以下儿童”的管理规定。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市中区其他几家药店。在振兴路东面的一家药品超市,与上述的药店不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尼美舒利必须持处方购买。“尼美舒利是处方药,如果购买必须持有医生开的诊断处方,药店才能卖药,而且这种药必须严格按照医生的处方剂量服用,一般不建议使用。”工作人员说,以前购买尼美舒利并没有这么麻烦,但自从今年年初尼美舒利因不良反应事件一度被称为“夺命退烧药”后,市民想要购买就必须持有医生开的处方了。 

    除了药店,记者走访发现,不少市民对尼美舒利的“禁令”也并不知情。在枣庄市立医院儿科,记者遇到了正带着5岁女儿候诊的张女士。“这种药吃了退烧挺快,以前孩子发烧时经常给她服用,禁用的事情没听说。”张女士说。 

    据悉,尼美舒利具有抗炎镇痛和解热作用,常用于儿童退烧。今年年初,尼美舒利因不良反应事件曾被媒体争相报道。5月2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网站上发布通知,调整临床使用尼美舒利的说明书。通知称,尼美舒利禁止用于12岁以下儿童,并且只能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才能使用,适应症也只限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尼美舒利是处方药,禁用12岁以下儿童,必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建议临床医师在选择用药时充分考虑患者病情及用药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权衡利弊,并将可能的用药风险告知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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