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5月23日讯(见习记者 李德领) 23日,记者从菏泽市卫生局新农合管理办公室获悉,该市将全面提升医疗保障水平,大幅度提高参合农民的补助标准,住院报销补偿封顶线提至10万元。
2011年筹资标准由2010年的年人均130元提高到250元,其中,各级政府对参合农民的补助标准由110元提高到200元,个人缴费提高到50元。补偿封顶线提高,全市统一为10万元,较去年增加了4万元。住院报销比例进一步提高,县、市、省定点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为55%—60%、50%、45%;乡镇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不低于70%,其中基本药物住院报销比例不低于85%,平均比去年提高了10%。为减少参合农民的大病负担,对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参合农民实行保底补偿,实际补偿比不低于35%,比去年提高了10%。
农村儿童急性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两类疾病,新农合按照70%的比例给予报销,并争取民政部门按20%的比例再给予医疗救助补偿。
在救治范围方面,今年将重性精神疾病、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血友病等疾病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住院补偿不设起付线,住院费用补偿比例70%。全面启动高血压、精神病等慢性病及白血病、尿毒症等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补偿工作,并大幅度提高大额门诊支付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