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晚报电子版
站内搜索: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学生公寓收费每人每年最高1200元
每间公寓住宿不超6人,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
  • 2011年05月31日 作者:
  • 【PDF版】

    本报济南5月30日讯(记者 崔滨) 下个学年,我省高校的学生公寓收费将有新的规定。山东省物价局30日公布《我省大中专院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办法》,规定每间学生公寓住宿不超过6人,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配备床、桌、椅(凳)、橱柜、供暖设施以及电风扇等;同时,学生公寓收费按照宿舍条件分为四档,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1200元。

    山东省物价局表示,此管理办法自2011年秋季开学起执行,适用于我省全日制普通高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学生公寓的基本条件为:每间公寓住宿不超过6人,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每人配备床、桌、椅(凳)、橱柜等;每室配备电风扇、供暖设施;楼层设有公共卫生间、盥洗室等设施;满足消防等安全要求;有健全的安保、卫生、服务等管理制度,有专人管理。

    对于学生公寓的收费,按照公寓条件的不同分为4个类别,按照人均建筑面积和设施的不同,分为ABCD四档,每档收费标准分别为每位学生每年600、800、1000和1200元。

    省物价局要求,社会投资建设的学生公寓,由学校统一管理,统一收费。学校租用费用标准由学校和投资方协商确定,租用标准高于住宿费标准部分由学校弥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学生公寓收费每人每年最高1200元
去年13市教育投入比例下降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