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玉文
在公园的林间小路漫步,时常见到便溺痕迹。行至此处,如进雷区,不得不谨慎慢行。而小路边的树上就挂着“此处严禁大小便”的牌子。令人不解的是,不少人对警示牌看得见认得清的,偏偏就要在警示牌跟前“撒野”。原因何在?除了极少数不文明者属于故意“发坏”之外,大多数情况下人们的“随意”是出于无奈。出门在外,谁没有内急的时候?面对找不到厕所的尴尬,必然急寻相对隐秘之处,冒着被人撞见甚至被人查处的“危险”做出尴尬之事。正如有关管理人员所说,“严禁”而不禁的原因在于,公厕太少了,而且,路不熟的人很难找到。
从情理上讲,对随地大小便、乱扔垃圾、乱停车之类不文明行为表示愤慨,以“严”相“禁”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禁”向何处?主管者往往就不去想不去管了。结果只能是尿照撒、车照停、垃圾照扔。“严禁”的警示牌由新变旧、由旧换新,所禁之事却依然如故。很简单,有便要排、有车要停、有垃圾要扔,岂是一句“严禁”就能解决的事?还是应该多做“禁向何处”的工作,比如多建几个公厕,增设一些垃圾箱,规范一下停车场,这些对于职权部门来说也许并不是多么困难。还有就是,应该把“严禁”换成公厕的指向牌,在禁止停车禁止扔垃圾的地方写上“停车请向左200米”,“垃圾箱———向前几小步,文明一大步”之类的提示语,给人以温馨的帮助和引导。如此这般,是不是比那些冷酷无情的禁令好得多?
实际上,很多事情不是不能做,而是不想做。领导习惯了发号施令,部门习惯了推诿扯皮,办事员习惯了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甚至连钟也懒得撞。这样一来,“严禁”往往就成了逃避扎扎实实履行职责的别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