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婵娟 李园园
5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等7部门联合推出《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重拳规范目前的购物卡市场,如今一周多时间过去了,这个市场发生了什么变化?记者对此进行了探访。
购物卡遍地开花 市场“暗战”初现
仿佛一夜之间,各色各样的“购物卡”在烟台的大街小巷遍地开花,并已成为一种司空见惯的商业现象。目前烟台市绝大多数大中型商场和超市现在都在发售各种名目的商业预付卡,黄色的振华卡、银色的银座卡、粉色的佳士客卡……甚至于在街头小巷的一些美容店、足疗店也可以看到出售预付卡的服务。至于这些卡的数量究竟有多少,谁也说不清楚。
经过调查记者发现,目前烟台市场上的购物卡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开放式的,即由专业第三方发卡机构发行,可以在众多加盟的特约商户中支付使用,例如烟台“市民卡”和“山东一卡通”;另一类是封闭式的,一般是商家自行发售的卡,使用范围也仅限于本商业主体,按照《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规定,这些购物卡均属于商业预付卡的范畴。
而为了争夺客户,发卡商家也是卯足了劲。
2011年年初,本地媒体的一则报道引起了众人关注,“不久前,更有某商家打着各种旗号,在我省攻城掠地号称其推出的电子钱包能够‘一卡通山东’。对此,山东省及烟台市两级经信委、财政局、银监局相继发文,指出,凡没有市政府批准的规划和管理办法,未经市经信委批准的各种名目的城市一卡通,在我市一律属非法发行。”
而在山东一卡通提供的宣传材料上,记者看到了这样的表述:“山东省人民政府特授予山东一卡通科技有限公司在山东省行政区划范围内一卡通的特许经营权。”
孰是孰非,众说纷纭。
“实名制”已公布一周多 商家各有应对办法
5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央行等7部委联合制订《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再一次将人们的视线聚焦在迅速膨胀的预付卡市场,购物卡再次被推至风口浪尖。
该《意见》明确要求建立商业预付卡购卡实名登记制度。对于购买记名商业预付卡和一次性购买1万元(含)以上不记名商业预付卡的单位或个人,由发卡人进行实名登记。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000元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不得使用现金;不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1000元,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5000元。
5月28日,记者以某单位办公室人员身份来到振华商厦购物卡办理中心,想要为单位员工办理发放福利的购物卡。在位于大厦8楼的总经理办公室内,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振华商厦1000元以下的购物卡,除了400元和700元的其他整百面额的都有,而千元以上的购物卡有1000元、2000元、5000元和10000元。
当记者问及以何种方式支付购卡资金时,该中心一男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振华购物卡只能用现金和支票购买,“用现金是为了避免银行转账手续费。”这位工作人员解释道,如果购卡人坚持使用银行卡支付卡费,那么就不能给予购卡人任何优惠了。
在莱山银座商城,虽然已实行购物卡实名制,当记者询问个人是否没有办法在办理多张购物卡时,销售人员如此给记者支招:“你要办理多张购物卡,可以以单位的名义办理,这样就可以只使用一张身份证了。”
而在佳世客、山东一卡通办理点,实名制目前也只是“纸上谈兵”,所有办理人员给记者的答复是从未接到通知要求购物卡实名制。
5月31日上午,记者在振华购物中心2号收银台观察了30分钟,粗略统计,共有29名顾客在此结账。其中13名顾客使用现金结账,3名顾客使用银行卡结账,13名顾客使用购物卡结账。使用购物卡结账的顾客达到45%。
部门说法
烟台尚未收到购物卡实名制通知
购物卡实名制到底由谁负责监督实施呢?记者了解到,作为三线城市,烟台尚未收到相关通知。
5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烟台中心支行办公室初主任告诉记者,目前,他们还没接到关于购物卡实名制监管的相关文件,具体如何监管还不明确。在烟台市财政局,记者得到的答复:关于购物卡实名制,并未收到相关的通知。在商务局、工商局、税务局等单位,记者得到了同样的答复。
但对购物卡市场的规范是迟早的事,在《意见》中,记者看到:“商业预付卡管理涉及部门众多,情况复杂,规范整顿的任务十分艰巨。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建立对商业预付卡的联合监督检查机制,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2011年年底前,人民银行、商务部等有关部门要联合开展一次商业预付卡市场专项检查,以检查促整改,促进商业预付卡市场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