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苑菲菲
胶南隐
珠镇董家庄村4户村民2万棵树木被偷砍,村民质疑该事件与村里征地有关(本报6月1日B08版曾报道)。对于征地补偿,国家一再命令要发放到被征地农民的手中,胶南分61.3年返还补偿款,是有关部门不与时俱进,还是想借补偿款为自己谋私利?
山东省也在2011年3月4日要求各地征用农村土地时,要先公示再报批。可胶南隐珠镇董家庄村的村民,却直到村里找上门来谈判了,才知道自己的地被批准征收了。面对强势的政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被无情地侵犯了,可是却找不到可申诉的部门。
不仅是征地,在发生砍树事件之后,派出所也遮遮掩掩、态度暧昧,不及时破案反而躲避报案村民,一副我知道我也不能告诉你的态度,这又怎能不引起村民的误解?而镇政府规定的3万多元补偿款分61年返还的规定,让村民更加寒心。
笔者了解到,为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国土资源部从2010年7月起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到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并确保补偿款落实到位。现在,董家庄村这些村民的征地补偿款,却因为一句老规定而面临“蒸发”的危险。政府部门绝不妥协的底气来自哪里?
都说现在政府的公信力低,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种现状造成的原因就是一些部门以强势的态度对待弱势的公众造成的,是严重的信息不对等积累起来的。笔者认为,在这场砍树风波中,派出所应该积极破案,将真正的主使者找出来。而政府部门也不要一味地强势,应该将村民有权利得知的信息悉数公示,并向主管部门申请更改补偿款发放方式。不然一亩地36800元补偿款,村里却每年按600元一亩发放,村民们会以为你拿去存钱涨利息或另做投资了,对政府公信力又是一致命的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