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6月1日讯(见习记者 董梦婕 通讯员 马磊) 近日,记者从菏泽市工商局获悉,菏泽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推进商标战略实施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将大力推进全市商标战略的实施。
据介绍,今后五年全市商标工作的总体目标为建立体系完善、运行顺畅的商标培育、管理、运用和保护工作机制,形成注册及时、使用规范、保护有力、服务到位的商标发展环境,打造一批在国内和国际市场上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品或服务品牌。计划到2015年,全市注册商标总量超过8000件,拥有中国驰名商标超过40件、山东省著名商标超过180件、地理标志商标超过30件;申报推荐中国驰名商标超过140件、山东省著名商标超过520件。
为确保目标实现,十二五期间,市、县(区)财政将每年安排一定的商标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驰著名商标的奖励、商标宣传、商标战略实施和商标专用权保护。对被新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山东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分别给予60万元、3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地理标志的单位给予20万元奖励。
除财政奖励外,还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支持金融机构开展注册商标权质押贷款业务,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及社会资金,加大对商标信息开发利用、商标服务的投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