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1日讯(见习记者 于荣花 通讯员 张振华) 近日,滨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印发了《2011年滨州市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全市刺网渔船今年将全部休渔,休渔渔船数量有所增加。
根据规定,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黄海海域伏季休渔时间为6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除钓具外,禁止其他渔具在伏季休渔期间从事捕捞活动。捕捞底层鱼虾类的“地笼”属取缔渔具,严禁销售和使用。
渤海毛虾禁渔期为6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在我省对虾增殖保护区内拖网持证回捕增殖对虾的可捕期为9月1日12时至10月31日12时,定置网、刺网持证回捕增殖对虾的可捕期为8月20日12时至10月31日12时。根据要求,6月1日12时前所有休渔渔船必须进港集中,休渔期间不得擅自离港或转移停泊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