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1日讯(见习记者 于荣花) 本来是消防专用工具的消防栓,却成了居民私自取水的地方。自来水公司稽查科人员提醒,私自打开消防栓取水属于“偷水”行为,极易给消防工作造成不便,也会给居民的生活带来安全隐患。
6月1日上午,记者接到家住姜家小区的市民反映在黄河十二路渤海八路以北的消防栓处有居民私自取水的情况。“看他们带着锅、水桶等东西,在那儿接水,看着水流量挺大。几乎每次从那里经过时都能见到。”据该市民介绍,附近小区居民取水的时间一般在下午四五点钟左右。
下午四点左右,记者来到黄河十二路渤海八路以北的消防栓附近。在该消防栓处,记者发现,该消防栓旁边的地面有被水严重冲蚀的痕迹。在距离消防栓约50米的地方,停着一辆道路清扫车,从清扫车上下来的师傅将消防栓打开后,就将引水塑料管接到消防栓出口处。这时,从马路对面过来一个居民,一手拿着一个水桶,在消防栓处接完水后,就将两桶水提走了。负责道路清扫的师傅告诉记者,这个地方是道路清扫车的一个固定取水点,是自来水公司统一设定的,有专门的开启工具。该师傅表示,曾听到过有居民在此取水的信息,但不知道居民是使用什么工具打开的。
有居民称在消防栓旁随意取水的情况是存在的,但对使用的工具、如何取水却避而不谈。
滨州市自来水公司稽查科科长张剑告诉记者,该处是城市清扫车固定的取水处,才刚刚使用了一周左右,该处消防栓维修人员在上午刚刚修理过。“对于居民私自取水的情况我们自来水公司是绝对不允许的,这种行为属于‘偷水’,不仅会给我们自来水公司带来一定的损失,也会影响公共安全。”
下午5点半左右,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来到该消防栓处进行调查和检修,“工作人员赶到时,消防栓还没有关好,一直在流水。”张科长告诉记者,居民私自启用消防栓时方法不当,不仅会给设备造成一定的损害,还会造成大量的水资源浪费。
据张科长介绍,之前也曾出现过居民私自在消防栓处取水的情况,但不多见,因没有执法权,只能对居民进行劝说,没收开启工具。“消防栓本属于公共设施,不是居民取水的地方。更严重的是,万一出现火灾,这些消防栓由于居民使用造成故障极可能会延误救火时机,后果将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