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避免不合理浪费现象及不合格日用品危害人体健康,2010年10月20日山东省节能办、经信委等15部门联合下发《关于逐步取消宾馆酒店行业一次性日用品的通知》,要求在2010年12月1日至2011年5月31日,山东省境内的宾馆酒店行业不再将一次性日用品配送至每间客房或餐桌。在客房服务中心或服务台统一配备,并在服务台和客房内予以提示说明,仅在客人提出需要时配送。从2011年6月1日起,正式取消免费提供一次性日用品,改为明码标价,有偿提供。
一次性日用品包括一次性牙刷、牙膏、拖鞋、梳子、洗发水、沐浴液、香皂、浴帽、木制筷子、毛(湿)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