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6月2日讯 (见习记者 李淼 通讯员 孙迪全 康欣)家住枣庄市市中区的毕女士于2009年年底购买一套住房,看房时发现进户门门面有刮痕,当时房产公司记下并表示给予维修,但一年的时间过去了,门仍未得到维修,无奈之下,毕女士于5月29日来到消协投诉。 记者了解到,2009年底,毕女士购买了一处房产,在办理完手续看房时发现门面有刮
痕,当时房产公司承诺给予维修,但后来却一直拖着,最后毕女士打电话多次,维修人员才去维修,但也只是进行了简单的涂抹,由于进户门是烤漆,使用这样的维修方法效果并不好,毕女士对维修结果不满。 于是毕女士又去找房产开发商,要求更换一新门,这次,开发商态度很不好,并表示不再进行维修,遂给了毕女士二百元钱,要毕女士自己去维修,毕女士不
同意房产开发商的意见,双方就这样僵持了一年之久,毕女士要求更换新门的心愿一直未实现。无奈之下,毕女士于5月25日来到枣庄市消费者协会投诉,希望能通过消协的调解,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接到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迅速联系房产开发经理进行调查,经查实,毕女士反映情况属实。消协工作人员经过多次与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联系,经调解,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房产
开发商为毕女士更换一新门,毕女士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