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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活着的人”
疾病缠身的史文成决定献出遗体,只为让后来得病的人少受点苦
  • 2011年06月14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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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片 本报记者 董从哲 实习生 赵璐

    史文成闲暇时喜欢读书写诗。

    家住天桥区宝华街的史文成是不幸的,他不仅身有残疾,而且多年来饱受精神疾病、心脏病、胃溃疡、肠梗阻等多种疾病的困扰。

    然而,史文成又是值得让人敬佩的。就在不久前,他刚刚签订了遗体捐献协议,决定将自己的遗体捐献给医疗机构进行研究。他说,之所以这样做,是。

    饱受疾病困扰 愿捐出遗体供研究

    13日上午,在位于宝华街39号史文成的家里,今年已53岁的老史说起话来,仍有一种属于革命年代的热情。他说,自己最崇拜和热爱的,是英雄山革命烈士陵园里的革命烈士,还有邱少云、董存瑞这些舍生取义的英雄,以及彭德怀、刘伯承这样的革命家。

    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老史,喜欢读书、看报、写诗,“我平时就爱看这些书报什么的,一些遗体捐献的报道也感动了我,就像那个年代的革命烈士为国牺牲。我没什么文化,也没有事业,我只能用我仅剩的躯体,来感谢我的祖国!”

    交流中,记者很难看出,这是一位被精神疾病、心脏病、胃溃疡、肠梗阻等多种疾病困扰的患者。“二十年来,国家给我治病,吃药不拿钱,还给我低保,我得感恩!”被各种病痛折磨的他,也深知病人的痛苦,除了报答国家,他说捐献遗体也是希望“让国家研究研究我这病,让后来得病的人少受点苦”。

    在6月8日老史签订遗体捐献协议时,他在现场说的一句话感动了在场的所有人———“我要把这躯体捐献,为了活着的人。”

    捐献早有想法 感谢家人支持

    老史说,自己老早就有捐献遗体的想法,可是一直不知道到哪里去捐献。“前几天从居委会打听到红十字会可以接收捐献遗体,我就骑自行车去领表了。回来跟老婆、闺女说了这事,她们开始也是不大愿意,后来拗不过我,我们就一起去办了手续。”

    老史签遗体捐献协议的那天,他的妻子、女儿和侄女一直陪伴着他。他在省红十字会拿到了遗体捐献登记证书,郑重地签下了协议———死后捐献出所有的器官。

    老史说,他之前曾有过一段并不幸福的婚姻,离婚后遇到了现在的妻子景女士,夫妻二人摆了个水果摊,小摊基本上都是妻子打理。“多亏了妻子一直支持我、照顾我,我还写了一首诗,‘景,你是一朵花……’”说到动情处,老史低头小声说,“下辈子我还娶你。”

    我省已有327人实现捐献

    据山东省红十字会统计数据显示,自2003年3月1日《山东省遗体捐献条例》实施以来,我省目前已有2719人登记捐献遗体,327人实现捐献。

    据山东省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介绍,随着社会进步和国人对生死观念的转变,现在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加入到延续他人生命的行列,“现在我们这里经常有人打听如何实现捐献,其实步骤很简单,先来红十字会领表,然后填写并和家属签字,最后送回红十字会即可,关于一些详细的信息,欢迎大家关注我们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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