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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的传统
从“非遗”说传承
  • 2011年06月14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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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喜欢这样的口号:保护文化遗产,守望精神家园。我们要坚守的,不是一种具体的事物或者形式,而是一种文化的内涵,是一种精神的家园。

    □马永  记得去年,济南承办了一次全国非物质文化展览活动,偌大的会展中心,放不下那么多的文化遗产项目,只好另择良辰吉日,把那些“草根”的遗产,老百姓更加喜闻乐见的项目,挪到泉城广场上铺开摊子展示一番。

    我赞赏现场表演的一位老先生,因为他说了这样的话:我这不叫“文化遗产”,这是我自己琢磨来玩的,雕虫小技,没有老师,没有学生,不值得称作“文化遗产”。

    老先生表演的,是“指画”,就是用手指蘸墨汁作画。同样是“水墨丹青”,但与传统的毛笔作画完全另一番味道。其实,老先生这样的技艺,并不是他“发明”的,全中国,有不少有此技艺的人,或者说,有不少类似的技艺,与此“异曲同工”。

    但那些技艺的所有者,都有老先生这样的心态吗?

    我想说:老先生,你是在传承中国画。只要是用墨,在宣纸上画画,画作不求是,而求像,追求意象美,就是中国画的传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是:“本法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

    其中的“世代相传”,所指的时间,不是一代人,甚至不是两代人所能代表的年限,而应该是好几代,时间跨度应当是挺长的。 《非遗法》上,有这样一句话值得深思:“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当注重其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

    但是,那么长的时间里,若干代人的传承,会是“原封不动”地一代一代传下去吗?文化遗产,毕竟不是物质遗产,传承中很难保证它的“完整性”啊。

    那么,这里所说的真实性、整体性,就不应该是一种刻板的“原汁原味”,而更应该理解为强调的是“传承性”。就是传承中,应该注重保持一种核心理念的承袭。比如中国画,用毛笔画在宣纸上,是中国画,用手指蘸墨作画,还有“水墨”风格的动画片《小蝌蚪找妈妈》也是中国画;中草药,针灸推拿,是中医药,应用了现代制药技术的中成药,也是中医药。昆曲《牡丹亭》是中国的戏曲文化,一出新编现代戏,也是戏曲文化的传承。

    列举如此种种的诸多例子,我只是想说,我们在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的同时,更应该强调这种文化的传承。强调这种传统文化整体韵味的时候,也要允许文化根据社会环境的不同而发生潜移默化的演进。

    我喜欢这样的口号:保护文化遗产,守望精神家园。我们要坚守的,不是一种具体的事物或者形式,而是一种文化的内涵,是一种精神的家园。

    今天的中国人,肯定与古代的中国人不一样了,但那有什么要紧,只要我们今天仍然可以用不同的文化来轻松地区别哪一个是中国人,哪一个是外国人,即可。

    中国人的味道,是春节时的一盘饺子,或者是姑娘裙裾上绣的一朵芙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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