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13日讯 (记者 孟君)为提高全市的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规范收费行为,记者从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了解到,全市对进驻市行政服务大厅部门(单位)的行政许可(审批)所涉及的政府非税收入项目以及经营服务性收费将实行集中收取,目前共有31项收费项目纳入市行政服务大厅集中收费项目目录。
据了解,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意见》,凡进入大厅收费项目,原部门(单位)不得在厅外另行收取。市政府将根据国家政策的调整和工作需要,分期分批适时调整纳入大厅的收费项目。
其次,集中收费工作将纳入大厅办事程序,所有收费项目、标准以及按国家和省、市规定应享受的优惠政策全部实行电子信息化管理。证照将实行集中统一发放。
据悉,根据《意见》,其基本收费程序为:首先,申办人到大厅办理事项时,须先到咨询登记台登记,并领取涉及收费项目的《收费缴款明细表》。其次,各部门(单位)进厅窗口在受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涉及收费时,应开具《山东省非税收入缴款书》等非税收入票据,交申办人到各商业银行非税收入代收网点办理缴款手续;在受理经营服务性项目收费时,应开具税务部门监制的票据,由执收单位负责收取。最后,申办人持缴款票据到缴费审核窗口审核确认无误后,由缴费审核窗口为申办人出具《完费证明书》。申办人持《完费证明书》到证照发放窗口领取相关证照(批件)。
纳入市行政服务大厅集中收费项目目录:
一、公路局
1、公路占用补偿费;2、公路附属设施损坏赔偿费
二、质量技术监督局
3、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4、计量器具修理费;5、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
三、人民防空办公室
6、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四、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7、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8、建筑工程劳务工资保证金;9、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10、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
五、园林局
11、城市绿化补偿费;
六、房产和住房保障局
12、城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费;
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3、药品经营质量管理GSP认证费;
八、工商局
14、企业注册登记费;
九、财政局
15、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6、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收费;
十、水利局
17、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十一、城市管理局
18、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19、建筑垃圾处理费;
十二、散装水泥办公室
20、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十三、国土资源局
21、土地登记费;22、采矿登记费;23、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24、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
以下为部分进厅与行政审批相关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
25、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特快专递费;26、企业信息查询收费;27、红盾信息网网员;28、代办《企业法定代表人证》;29、营业执照过塑;30、营业执照正本镜框;31、防雷减灾技术服务费(防雷减灾技术服务机构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