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琪 通讯员 曲涛 贤才 明虎
12日,烟台市区某出租公司出租车驾驶员邵某因酒后驾驶出租车,被烟台市交警部门处以行政拘留、罚款5000元、并被禁驾五年的严厉处罚。的哥邵某也成为自醉驾入刑实施以来,烟台市区因饮酒驾驶营运车辆而被交警部门处罚的第一人。
被查的哥自白>>前一晚喝了四五瓶啤酒,觉得凌晨上路“没什么事”
10日凌晨4点左右,烟台市交警二大队夜查班的民警正在幸福路和幸福南路交叉口,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红色出租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因为该车先是车头一震,之后才慢慢驶向左拐车道。民警估计司机事先踩了一下刹车。由于是凌晨,路上车辆很少,没事踩什么刹车呀?民警觉得车辆可疑,就将该车拦停在路边,对驾驶员进行检查。
车门打开后,驾驶员刚一探头,一股浓烈的酒味就扑面而来。民警接着发现驾驶员的脸庞是红扑扑的。于是民警开始了盘问。
据民警了解,这位的哥姓邵,40多岁,家住烟台开发区。面对民警的询问,他坚称是前一天喝的酒。经现场使用酒精测试仪对邵某进行呼吸检测,民警发现邵某涉嫌酒驾。按照规定,民警立即带邵某进行了抽血化验。
这次邵某终于说了实话。“我承认,我喝酒了。昨天晚上,天有点热,我自己在家里喝了四五瓶啤酒,今天早上4点交接班,我觉得没什么事,就开车出来拉客了。我无话可说,甘愿受罚。”
12日上午,的哥邵某的血样化验结果出来了,其体内酒精含量为69mg/100ml,属于酒后驾车。
处罚是必须的>>这下的哥栽了,酒后驾驶营运车辆要禁驾五年
烟台市交警二大队负责人告诉记者,醉驾入刑后,对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处罚非常严厉,而对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处罚则更加严厉。按照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被处以15日行政拘留,处5000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而无论是酒后或者醉酒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禁驾。
据交警二大队负责人介绍,邵某是烟台市区因饮酒驾驶营运车辆而被交警部门处罚的第一人。
大家帮忙监督>>酒后驾驶营运车辆,乘客发现可向交警部门举报
烟台交警二大队副大队长李晓忠说,营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比率比一般车辆要大得多,如果驾驶员酒后驾驶,并且长时间驾车,发生事故比率更是大大增加,后果将不堪设想。
乘客乘坐这样的出租车一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是拒赔的。所以酒后驾驶营运车不仅危害的哥本人生命安全,还对车内乘客和过路车辆及路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对于出租车司机来讲,很不应该酒后开车,置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二大队相关负责人提醒乘客,一旦发现的哥有酒驾嫌疑,应拒绝乘车,并记下车牌号,立即拨打122报警电话向交警部门进行举报。另外提醒广大市民,现在交警部门24小时全天候对酒驾行为进行查处,不要抱侥幸心理酒后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