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6月14日讯(见习记者 张歆然) 14日,记者从菏泽市人民政府网获悉,《菏泽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将于近日出台。计划要求到2013年,全市公办和公办性质的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分别占幼儿园总数、在园幼儿总数的50%以上。教育部门表示,民办幼儿园适者生存,办学条件差的将被社会淘汰。
计划指出,到2013年,菏泽市公办和公办性质的幼儿园数、在园幼儿数分别占幼儿园总数、在园幼儿总数的50%以上,所有县区建设1处省级实验幼儿园,所有乡镇(办事处)建设1处省级标准中心幼儿园,80%以上的行政村(居委会)建成1所幼儿园,50%以上的幼儿园达到省定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菏泽市学前三年儿童毛入学率达到68%以上,学前一年儿童毛入学率达到97%以上。
到2013年,菏泽市幼儿教师专业合格率达到80%以上,专科及以上学历达到30%以上,幼儿园园长、教师持证上岗率达到90%以上。县区实验幼儿园、乡镇中心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一般由公办教师担任。公办幼儿园新增教师根据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在计划中,记者并没有看到对个体幼儿园整治的相关信息。菏泽市教育局托幼办一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菏泽市的公办幼儿园占不到总数的20%。“对于不合格的个体幼儿园,我们很难管理。前脚把他们查封,后脚他们又开办了。有些村只有那么一家幼儿园,把它查封后,孩子没地方去,家长也很有意见。而且目前也没有相关法律,除了查封,没有更有力的措施来制止他们办园。有些幼儿园直接开设在自家盖的小院里,安全上、卫生上存在很多隐患。随着公办幼儿园的普及,供选择的学校多了,一些不合格的个体幼儿园自然就会被淘汰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