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6月14日讯(见习记者 张美娟) 14日起,鄄城县交通局对全县213辆农村客运班车和出租车发放2011年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共计151万元,平均每辆农村客运班车获得10444.7元,每辆出租车获得3300元,城市客运班车不在此次燃油补贴范围内。
据悉,为了减轻燃油价格上涨带来的经营负担,促进农村客运事业的发展,鄄城县对依法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且在本次补贴金拨款之日从事该工作的驾驶员,以及农村客运班车发放燃油补贴。累计发放补助资金151万元,全县在册在营的100辆出租车、113辆农村客运班车可获得补贴。
鄄城县交通运输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发放时他们会根据车辆的不同行驶里程,进行差额补贴,平均每辆出租车可获得3300元,每辆农村客运班车可获得10444.7元。该局制定专人到车辆所在公司进行现场发放,将燃油补贴金直接发放到运输业主本人手中,确保专款专用、执法到人,防止补贴金截留和挪用等行为。
此外,为确保此次补贴发放公开透明,该县将在政务公开栏和交通运输服务大厅内对此次补贴发放对象、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进行公布,并设立意见箱,公开咨询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尤其是运输业户的监督,坚决杜绝不符合补贴规定的车辆“蒙混过关”,确保燃油补贴发放公开、公正、透明、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