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苑菲菲
交通运输部等5部委展开全国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要求到期仍违规收费的公路或收费站立即停止收费,撤销站点(本报6月15日A09版曾报道)。该举措迎来公众一片掌声。可收费年限到期后又延期的把戏却在近期频频上演,这不免让人担忧,国家的好政策在具体落实时是否会遭遇到部分地方政府的对策。
自1988年10月中国首条高速公路通车以来,高速公路数量的增加近乎呈几何数,公路的乱收费现象也由来已久。近期,公众好容易盼着一些早期开通的高速公路收费时间到期,可随之而来的却是各地公路延期收费5年、10年甚至20年的通知,甚至连交通部都打算修订相关管理条例,拟延长公路收费年限。
面对公众对延期收费高速路的质疑,有的主管部门称是当初建公路投入的成本还未回收回来,有的则以减小公路压力、保持道路畅通为由,还有的什么都不解释,直接给出一纸文件。而对于公路延期收费的成本计算,各地却出奇一致地都不做公布。
政府部门投资建设公路是为了促进城市的发展建设,其维护需要投入的维修资金都是纳税人的钱,这就使得公路本身是有一定公益性的。可现在的情况却是,收费站比服务站多,过路费比燃油费贵,高速公路公共资源的特性难以体现。
笔者了解到,欧美等发达国家的高速公路都有商用化收费路和政府提供的免费路两种供公众选择。国内却是清一色的收费高速,有关部门还扬言公路收费取消会制约中国公路发展。笔者认为,叫停超期收费公路值得欢迎,但若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建设不跟进,只怕好政策下来后,有部门又会以各种“正当理由”来延长收费期,让公众的期盼也落了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