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晚报电子版
站内搜索: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滕州醉驾首判 6人获刑
  • 2011年06月16日 作者:
  • 【PDF版】

    本报枣庄6月15日讯 (见习记者 徐萌)6月13日上午,滕州市人民法院首次对“醉驾入刑”案作出宣判,以危险驾驶罪判处6名醉酒驾驶被告人拘役2-3个月,并处以不同数额的罚金。其中,滕州醉驾第一人赵某,因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滕州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赵某、宋某、刘某、魏某、王某、张某6名被告人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分别于5月3日、9日、13日、19日、20日,23日被交警部门查获,经过血液检测,其体内血液中酒精含量均已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滕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等6人违反了交通安全法,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判处刑罚。而上述案件也成为滕州市首批“醉驾入刑”的案例。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痴情女子被骗6万元
紧急救援
相关链接
滕州醉驾首判 6人获刑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