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15日讯(记者 周锦江)2011年潍坊第一季度“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同比涨幅为5.7%,潍坊困难群众补贴联动机制随之启动。15日,记者从潍坊市民政局了解到,中心城区的城乡低保居民将发放60元和30元不等的一次性价格补贴。
记者了解到,潍坊市此次的发放范围为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高新区、滨海区、经济区、峡山区的城乡低保居民。发放标准为城镇低保居民第一季度每人发放一次性价格补贴60元,农村低保居民第一季度每人发放一次性价格补贴30元,共发放资金220.8万元,有51903名城乡低保居民受益。
发放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5:5的比例负担。第一季度低保居民价格补贴将于6月25日前发放完毕。
记者了解到,此次向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价格补贴,是自2008年11月潍坊市建立联动机制后的第二次发放。2010年12月,潍坊市向全市城乡低保发放了45元和15元不等的临时补贴。
2008年底,潍坊市启动物价与低收入人群补贴联动机制,即根据物价上涨的幅度按季度为低保、五保等低收入人群加福利,上涨程度将由“低收入价格指数”而定。低收入居民生活必需的消费价格变动,对这个消费阶层居民生活的影响程度,以一个指数来反映,即低收入价格指数。当低收入价格指数季度同比平均涨幅超过5%时,享受城乡低保的居民将得到一次性价格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