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庆余
前几日,笔者的一位邻居从济宁城区街边的一处熟食品摊上买了一盘鸭血。卖主虽然将鸭血切成小块并放在小油锅里炸过,但由于炸的时间太短,没有充分灭菌,那位邻居食后不过半晌,就开始闹肚子,一连闹了两天,通过服用“腐败酸”才总算给止住了。
现在,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极高。但是,广受重视的多半是有固定市场、经营范围广、销售量大、对全国都有影响的“大食品”,而对街头路边的零星食品销售处(诸如小餐车、流动饭柜等)的“小食品”的质量安全问题,往往或因其“小”而重视不够,或因相关工作人员少而顾及不过来,或因销售者流动性较大而无法顾及。这就使这类“小食品”的质量安全缺乏应有的保证。
眼下,已进入盛夏高温季节,各类食品特别是熟肉食品,如果放置不当或放置时间过长,很容易变质。如何确保食品安全?笔者以为,作为食品销售者,一定要把食品安全牢记在心里,绝不销售因过期而变质的食品;对虽不过期但放置时间已久的食品,要严格坚持“六小时回锅制”。否则,一旦出了问题,“吃不了兜着走”,到时候哭都来不及。作为消费者,当遭受变质食品之害时,应当一边抓紧治疗,一边及时维权。有关管理部门对夏季的食品安全问题要倍加重视,加大检查督察力度。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食品加工、销售者,该培训的培训,该指导的指导;对法制观念淡薄,加工、销售“问题食品”的,该教育的教育,该打击的打击;而对那些经营良好的,可以表扬一批,以正行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