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6月15日讯 (记者 马辉)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国有资产经营和使用行为。近期,济宁开始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所办(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调查清理,清理行动预计至7月底结束。
据介绍,调查清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国有资产总值、固定资产明细、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注册资金等情况。在被查单位自查自报的基础上,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采取随机抽查、重点详查、专家组审查、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特别是存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注册资本金增减变动和所有权性质发生变化等行为的单位将进行重点检查。
据了解,对国有资产不登记、漏登记、管理混乱的单位,责令进行限期整改。对不按规定上缴收入且存在坐收坐支行为以及在对外投资经营过程中有虚假投资、抽逃资金行为的,将查清责任,依法依纪处理。对因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将立案进行查处,对存在的各类问题一次性处理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