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15日讯(见习记者 王瑞景 通讯员 陈忠霞 燕囡) 三年前,刘大爷在银行存了3万多元钱。今年取钱时,却发现已不翼而飞。经公安机关调查,原来三年前刘大爷由于不识字,存钱时被一熟人骗去了存折。5月31日,东营区法院依法审理了此案,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
三年前,东营区刘大爷去银行存款,因为不识字,他便想找人代办业务。这时,正好碰到小区内开零售店的女老板王某,刘大爷便委托王某代为办理存款业务。看到老人存3万多元的现金,王某打起了钱的主意。王某故意写错三张定期存单,然后又重新填写了一遍正确的存单。在银行营业员把钱存好交付存单后,王某又趁刘大爷不注意,将正确的存单放入自己的口袋,而将错误的三张存单交与老人。存款后的第三天,王某找到刘大爷,说银行要其身份证确认存款,刘大爷便将自己的身份证交与了王某,而王某在拿到刘大爷的身份证当天就把3万余元取走了。
当刘大爷拿着“存单”来到银行取钱时,却发现钱早已被取走了。心急之下的刘大爷报了案。5月31日,东营区法院依法审理了此案,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此外,法院还提醒老人在银行存款时,一定要在家人的陪同下,以免被他人骗取钱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