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6月15日讯(见习记者 李凤仪) 日前,菏泽市人民政府下达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餐饮服务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中规定,各县区要对从事餐饮服务食品摊贩的负责人调查摸底,对餐饮服务食品摊贩实行分类治理,。
据了解,菏泽市餐饮服务行业特别是从事餐饮服务(指通过即时制作加工、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和消费场所及设施的服务活动)的食品摊贩(含学生“小饭桌”),操作环境卫生条件差,管理模式粗放,经营场所随意性、流动性大,分布点多面广,监督管理的盲点和空白区多,是当前全市餐饮安全监管的重点和难点。
针对以上问题,通知中规定各县区要组织相关部门,抽调专门人员,采取分组划片、任务包干的方法,集中力量开展调查摸底,具体摸清辖区内从事餐饮服务食品摊贩的数量,具体到每户的主要负责人和,根据有无固定场所分两类登记注册,分析当前现状及存在问题,为统筹规划、分类管理提供依据。
对餐饮服务食品摊贩实行分类治理。按照提升一批、新建改造一批、取缔关闭一批的思路,各县区对具有固定场所,基础经营条件相对较好,经过改造能基本达到许可要求的餐饮服务食品摊贩,指导其进店取证经营;对于那些没有固定场所,基础经营条件一般,服从管理并且有管理意识的,指导其进入政府划定的区域经营;对于不具备经营条件,经营者又拒不到政府指导区域经营的,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合公安、工商、环保、城市管理等部门依法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