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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亭区环保局:
颗粒厂应该进行赔偿
  • 2011年06月29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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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记者来到了山亭区环保局,环保局王斌副局长告诉记者,颗粒厂从成立开始就没有合法的手续,属于淘汰的范围。从颗粒厂建厂开始,环保部门就陆续下文对其进行取缔,期间还对他的厂房和施工设备进行挖掘销毁,但是由于颗粒厂的资质很小,设备很简陋,在环保部门对其销毁之后,很快他们对设备进行焊接,又偷偷地生产。

    王副局长介绍说,造成果树死亡的原因很多,我们现在积极地做这方面的工作。环保局先后4次对来自桃林的土壤、河水的水质进行检测,具体的检测结果还没有确定下来,环保局将邀请省里面的环保专家对水质、土壤进行深入详细的检测。

    “由于他的工厂有排污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的无过错责任原则和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颗粒厂应该支付相应赔偿。”王副局长说。

    目前,山亭区组织公安、环保、供电等部门对山亭的排污工厂进行拉网式清查,保证将一切污染企业消灭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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颗粒厂应该进行赔偿
受损果农终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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