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基础设施科科长王学银告诉记者,近几年,滨州市的发展突飞猛进,原有垃圾回收设施已经跟不上城市发展的脚步,需要进行更换。在这次更换中,主要坚持了“经营城市”的理念,同时坚持“以商设箱”、“以箱养商”,即垃圾箱的费用由商家来筹资,根据商家的筹资费用通过招商引资来购置完善的设施,筹资商家通过在垃圾箱外表做广告的形式回收资金。
然而,从目前来看,市民在垃圾分类处理上确实做得不到位,自觉分类处理垃圾的意识不高,与快速发展的滨州市不是很和谐,急需增强这方面的意识,同时这也需要多个部门的密切配合。在垃圾箱的购置上,环卫处综合各方面的考虑,决定进一步完善垃圾箱设施,特购进四厢式垃圾箱,这样就可以把可回收物、不可回收物、烟灰缸、废旧电池直接分开,非常醒目地展示给市民,这样市民投放垃圾时,既可以按类投放,又可以对市民产生引导作用。王科长同时也希望广大市民可以尽快养成分类投放垃圾的好习惯。
今年,广州《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的制定引起了全国关注。《规定》做出了处罚的相关条例,其中个人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城市生活垃圾,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每次50元罚款。单位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城市生活垃圾,处以每立方米5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