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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抢劫团伙专抢“破烂王”
到哪儿打工就抢到哪儿,团伙中八人已落网
  • 2011年07月04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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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徐艳 通讯员 庞尊玺

    岚山区一抢劫团伙专门抢劫废品收购站,民警从一名在押人员入手,牵出了这个十余人的团伙。目前,团伙中的8人已被抓获,其余人员还在进一步追击当中。

    一条线索牵出一个抢劫团伙

    2011年3月,开发区公安分局民警得到线索,日照市看守所抢劫在押人员秦某还有一些案件没有交代。

    得此线索后,岚山刑警大队立即开始对秦某进行提审。起初秦某只承认在2008年曾抢劫了一个看苗圃老汉的卫星接收器,别的一概不交代。经过民警一段时间的调查,一个涉及十余人、涉案十余起的入室抢劫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5月中旬,专案组民警展开抓捕工作。目前,除个别犯罪嫌疑人在逃外,其他涉案人员悉数落网。在侦察过程中,民警发现这一团伙对废品收购站比较青睐,在十余起案件中竟有7起是抢劫废品收购站。 

    一废品收购站曾被抢两次

    在岚山区高兴镇毕家村村北有一家废品收购站,由毕家村61岁的陈同社经营。陈同社说,从2001年开始,他每晚都在废品收购站里看门,前后总共被这个犯罪团伙抢过两次。

    陈同社说,他的废品收购站第一次被抢是在2005年阴历七月廿九晚上。当晚12点左右,他正在睡觉,突然听到房门被人撞开,看到两个青年已经站在了他睡觉的炕边。其中一人拿着水果刀,一人拿着钢管。两人先把他的手机抢走,接着把他的两手反绑,之后翻走了3000余元现金和2部手机。“因为当时没看清他们的长相,觉得人跑了,报案也没什么用了,我就没有报警。”陈同社说。

    第二次被抢是在2006年的腊月初八,当天陈同社和伙计在收购站等着别人来送废品。晚上6点多,天已经黑了,突然从外边进来了3个青年。他们先将伙计正在打电话的手机抢走,又威胁陈同社拿钱。看见他们拿着刀什么的,陈同社就从身上拿出200多元钱给了他们。这一次,陈同社还是没有报警。

    到哪打工就在哪抢劫

    岚山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民警王同海说,这个团伙不仅在日照抢劫。在2006年的春天,团伙成员刘某、刘某某、秦某某等人在诸城东南高速公路桥工地打工时,也抢了一家废品收购站。

    据了解,该团伙共有十余人,团伙中年龄最大的为27岁,最小的在第一次抢劫时不满16岁。除了秦某、刘某是同村外,其他人都是在一起打工时认识的。

    王同海说,观察这一团伙抢劫的轨迹,可以明显发现,他们在什么地方打工,就在打工的地方就近作案,“而且参与抢劫的人员也不固定,团伙成员交叉结伙作案,有时拉上新认识的工友。”

    6月30日,记者在日照市看守所见到了犯罪嫌疑人秦某。秦某说,之所以选择废品收购站作为抢劫目标,主要是因为废品收购站安全防护少,且都处于人员稀少的地方,易作案。作案前,他们都会在白天以卖废品的名义去踩点。自2005年至2008年,他跟其同伙一起共作案十余起。目前,岚山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已抓获8名团伙成员,团伙中的其他成员还在进一步追击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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