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7月4日讯(记者 张鹏飞 通讯员 王海红 刘铭)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十一五”期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及有关单位累计筹措革命老区专项资金15.05亿元,对革命老区进行帮扶。
革命老区专项资金主要是对在战争年代做出突出贡献且财政较为困难的革命老区进行帮扶,促进革命老区经济社会事业加快发展。2006年以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及有关单位累计投入15.05亿元,扶持36个县(市、区)建成各类项目416个。其中,中央及省级财政革命老区专项资金投入6.82亿元。
据了解,该专项资金主要投入三个方面。第一,支持教育、卫生、医疗、社会保障、清洁能源等民生事业8.34亿元,着力解决老区群众最关心、最急迫的问题,建成了一批优质项目和民心工程。第二,支持农林水利、道路交通、科技兴农和技能培训等惠民事业5.72亿元,使老区农民得到切实的便利和实惠。第三,支持革命教育基地建设等0.99亿元,新建扩建革命烈士陵园5处,新建红色文化教育基地、革命纪念馆6处,每年可开展30万人次的红色革命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