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7月4日讯(记者 张建丽 通讯员 马海滨) 为选树典型,弘扬正气,激励各级妇联及各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妇女权益保障工作,济宁市妇联、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维护妇女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
据了解,此次将评选维护妇女权益先进集体50个,“优秀妇女维权岗”50个,维护妇女权益先进个人100名。其中30名特别优秀的同时授予济宁市三八红旗手称号。
其中“优秀妇女维权岗”评选范围为妇女法律服务热线,妇女法律援助中心,家庭暴力致伤鉴定中心(所),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妇女儿童维权站、基层法律服务所,110家庭暴力报警中心(站)等各级妇联组织创办的维护妇女权益的各类服务机构和各系统履行保障妇女合法权益职能的基层单位和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