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4日讯 (记者 孙贵坤)7月4日,记者从临沂工商部门获悉,临沂市工商局出台培育扶持上市企业的实施意见,放宽市场主体准入、放宽经营范围核定、放宽企业名称登记条件,降低准入门槛,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上市。
企业为上市申请改制(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许可的项目,如原企业已取得前置审批许可证件,且在有效期内的,允许企业申请改制(变更)登记时沿用原前置审批许可证件,改制(变更)登记后,企业再重新办理或变更前置审批许可证件。
放宽企业名称登记条件。临沂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局综合监管科科长李文栋介绍说,企业名称构成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和组织形式四部分构成,企业注册资本达1000万元以上,可直接冠“山东省某某企业或公司”;企业注册资本达5000万元以上,可直接免冠行政区划。“免冠行政区划以前需要经国务院批准,而现在为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临沂当地企业可直接报给市工商局、由市工商局到省工商局、国家工商总局逐级报批。”李文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