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6日讯(通讯员 李荣 徐振国)7月1日,诸城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根据群众举报,破获一起非法经营案件,抓获一名倒卖银行汇票从中谋取差价的刘某某。刘某某累计买卖金额在1个亿以上,每年从中获利10万多元。
6月30日,诸城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匿名举报称:位于诸城城区某小区内的刘某某长期倒卖银行承兑汇票,低价购进高价卖出,从中赚取差额谋利。
接到举报后,民警立即向局领导汇报了情况,在得到领导的指示后,民警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开具了搜查证。在一切手续都办好后,民警于7月1日上午,来到了这个举报电话中所称的玉山苑小区5号楼,民警以“自己手中有承兑,并且急着用钱”为由敲开了刘某某家中的门。面对民警的到来,刘某某一时慌了神,面对民警的询问,刘某某无法提供自己买卖银行承兑汇票的营业执照,民警遂出示了搜查证,对刘某某家中进行搜查。
经过搜查:民警从刘某某的家中搜出了以前非法进行交易的账目清单、银行卡20张和未倒卖出去的银行汇票17张,金额103.5万元。据刘某某交代,他自2009年1月以来,在未取得营业执照、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采取从别人手中低价购买银行承兑汇票再高价卖给他人的方式,进行银行承兑汇票买卖,从中牟利,累计买卖金额在1亿元以上。民警称,刘某某前后买卖汇票约有几千份,具体数量和金额现在正在进一步清点中,刘某某以此每年获利达1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