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鹏
7月5日,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相关负责人对我国个别地方出现的“膨大剂西瓜炸裂事件”作出正式回应,称植物生长调节剂的毒性和残留量非常低,只要按照批准使用方法使用,不会出现安全事故。(7月6日《京华时报》)
事隔数日,农业部终于就“膨大剂西瓜炸裂事件”正式表态了,虽然姗姗来迟,却也未能有所新意。“毒性低”、“残留低”、“正确使用”这些老调儿重唱,看似正式与科学的背后,其实隐含着一种漫不经心和对公众健康权、生命权的无视。
“西瓜膨大剂”到底会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与影响?我们且假设所有的瓜农都能“按照批准使用方法使用”,但农业部也承认,就算正确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也是有毒性的,只是非常低;也是有残留的,也是非常低。两个“非常低”,其目的直接指向了“不会出现安全事故”。显然,这个大而笼统的目的和标准很难让公众满意,因为公众要的不是“不会出现安全事故”,而是不会影响身体健康。
健康与事故安全的威胁与危险,向来都是潜在的。潜在并不是不存在,这是一个最起码的常识。西瓜膨大剂残留量非常小,你吃一点没事;瘦肉精含量非常小,你吃一点不会对健康造成损害;地沟油致癌物含量非常小,不会出安全事故。再扩展到其它领域:楼房主体结构完好,裂缝、下沉、倾斜不影响安全……
很明显,相关部门和相关专家,都忽略了一个最起码的事实:公众真正质疑的,并不是西瓜膨大剂本身,不是致癌量的大小,而是安全,是相关责任人的态度,是对自身健康权、生命权、安全权等权益得不到充分尊重的叩问。
公众需要的,是农业部包括其他相关部门、相关专家,能站在公众的角度考虑问题、出台标准和政策;而一些相关部门和专家,却只是站在自身工作需要、利益需要的角度来处理问题。乳业标准可以为企业而降,专家可以为企业代言、为自己谋利成为“砖家”,农业部也就显然可以以“不会出现安全事故”的明确表态,以“只要不出现安全事故”的潜在意识,做为面对公众健康权、安全权的态度。
“西瓜膨大剂毒性非常小”,也许是事实,但却不能拿来当滥用的挡箭牌;跨海大桥螺栓没拧紧、缺护栏、缺灯,“并不违反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可能也是事实,但依然不能拿来做为回应公众对安全性质疑的理由。套用一句网络流行语来说,叫“哥质疑的不是西瓜膨大剂,不是螺栓;而是相关负责人对哥的尊重意识。”或者叫“哥要的是安全,是态度;不是理由,不是借口。”